深圳市高标准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
《长安》杂志2022年第8期刊发我市法治建设经验亮点文章《深圳市高标准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》
深圳市高标准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
广东省深圳市委、市政府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“一号改革工程”,全市各政法单位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,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标杆城市为目标,将改善营商环境举措贯彻到立法、执法、司法、守法等各个环节。
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,着力健全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。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、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、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多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,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。新兴领域、法律空白领域先试先行,推出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、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,加快开展人工智能产业、数字经济产业、细胞和基因产业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等营商环境前瞻性立法。
强化依法经营、保护产权意识,着力打造开放公平的法治化市场环境。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,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。打造合规示范区,检察机关探索形成企业刑事合规“五个一”工作模式。探索实行“行业自治+行业合规”模式和“刑事从宽处理+行政从宽处罚”双重激励机制。
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领域改革创新,着力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。加强行政权力监督,实行四类以市、县级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统一由盐田法院集中管辖。开展行政拘留以及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等行政行为专项法律监督。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,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、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,市、区两级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,全市行政复议机关由原来的71家精简为10家。
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,着力营造便捷公正的司法环境。完善“一网通办”诉讼服务平台,持续拓展“深圳移动微法院”功能,逐步实现诉讼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、掌上操作、一号通办。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,实现62%的案件通过速裁、快执程序办结。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司法保护力度,制定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权利、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和自主经营权等方面的务实举措,坚决贯彻少捕慎诉慎羁押刑事司法政策。
积极对接国际规则,着力提升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和涉外法律服务能力。建立深圳市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,降低不同法域当事人因对法律不熟悉而产生的不信任,促进国际商事纠纷“一站式”解决。建立域外法律查明机制,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支撑。高标准建设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,打造“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”。联动香港,聚集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和公证、司法鉴定、法律查明等法律服务机构,打造“国际法律服务中心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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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来源:深圳政法、长安杂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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